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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俊福
一、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行管理基本情况
根据城市建设年报统计,截至2005年底,全省48个城市和60个县城的建成区面积为3543.32平方公里,城市人口为4115.67万,城市和县城垃圾年清运总量为1298.6万吨。目前,全省共有54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,其中卫生填埋32座,简易填埋18座,垃圾焚烧处理厂2座,2座已封场处理。按照建设部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》,青岛、烟台、潍坊、威海和即墨、胶州、莱西、寿光、邹城、文登、荣成、乳山等12个垃圾处理厂达到了国家I级标准,即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;济南、东营、泰安、日照、临沂、德州、聊城和平度、龙口、莱阳、蓬莱、昌邑、青州、新泰、肥城、禹城等16个垃圾处理厂达到国家II级标准,即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;淄博、枣庄、济宁、莱芜和章丘等5个垃圾处理厂达到国家III级标准,即未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,但对部分污染实行了集中有效处理;其它县(市、区)尚未建设规范垃圾处理厂,只采取简易填埋、堆放。
根据近几年的调查研究,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有以下特点:各地对生活垃圾处理厂站建设管理重视程度逐步提高;垃圾处理场站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不断完善;垃圾处理场站运营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;垃圾焚烧热电项目逐步增多,垃圾处理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取得一定效果;融资渠道得到拓宽,新垃圾处理场建设方式出现多元化;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推开。
二、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
首先,各地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重视不够。由于受资金、认识等因素制约,各地对垃圾处理场站建设管理重视程度不够,垃圾收运处置、设备购置和运行管理投入严重不足,垃圾收运设施数量少、布局不合理,不适应城镇发展需要。特别是全省有2/3的县(市、区)生活垃圾采取简易填埋或堆放进行处理,对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。我省多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,投资渠道单一,处理场建设运管实际费用与政府财政投入有差距,导致工程建设配套不够,机械设备老化,一些运行管理措施难以落实到位。
其次,政府政策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化不够。目前,正在运行的垃圾处理厂,有的设施设备较为落后,有待于进一步完善;有的缺乏政策支持,难以维系正常运转。比如,济南焚烧项目立项时,没有同步办理发电并网接入系统批件,政府补贴78元/吨也未兑现,尚未实现上网发电。
最后,垃圾处理厂建设审批不够规范。一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存在规划选址不合理、工艺选择缺乏论证、项目审批缺乏协调沟通、建设程序不够规范、技术标准执行不严,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,也为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及监管带来了困难和矛盾。
三、对策与建议
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我省城镇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平均每年以6%的速度增长。目前,全省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,处理水平普遍不高,能够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的垃圾处理量仅占全部垃圾产生量10%左右,垃圾围城和垃圾污染土壤、水体、大气的问题日益突出。根据《山东省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》要求:“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进度,全面提高城市垃圾收集、运输、处理、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科技水平。到2010年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(高标准)达到65%”。这为今后垃圾处理工作指明了方向,明确了目标和任务。因此,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,提出以下对
责任编辑:刘 祺 |